山西长子垚志达煤业发生两起安全事故 均涉嫌瞒报
2020-05-14-13:17[来源:德孝网][作者:管理员][浏览量:4404]
山西长子垚志达煤业
发生两起安全事故 均涉嫌瞒报
发生两起安全事故 均涉嫌瞒报
记者接到山西长子知情人反映:2019年7月、12月,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,致使三人井下死亡,且涉嫌瞒报。

为确保事件的真实性记者驱车赶赴三位死亡的三个死者的老家。
一、死者程宇军,男性,殁年50岁。家住山西省长子县慈林镇南郜村, 2019年7月,在山西长子县垚志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,年近90岁高龄的母亲痛失爱子,妻子伟琴中年丧夫,长子大学毕业,女儿还在上初中。事故发生后,矿方与家属达成一次性赔偿400万元的协议。

二、死者王红伟,男性,殁年53岁。家庭住址长子县慈林镇南张村;2019年12月24日,山西长子县垚志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,与前期生育一子26岁已结婚,与二婚妻子和爱楼生育一女20岁,事故发生后,矿方与家属达成一次性赔偿380万元的协议。村民李姓大娘惋惜的说,再也看不到他骑摩托车上下班的身影了。

三、死者苏小青,男性,殁年51岁。家庭地址长子县南漳镇东旺村;2019年12月24日,山西长子县垚志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,妻子慧兰,长女已嫁,儿子未结婚。事故发生后,矿方与家属达成一次性赔偿380万元的协议。

针对事故隐瞒不报,国家应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,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,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,涉嫌不报、谎报事故安全罪。
4月20日,记者一行前往长子县应急管理局,等待该局的调查结果。截止发稿,未得到任何回复。
(编辑 雪君)